2014年9月16日上午,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国经济网记者张静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记者 袁志丽)“此前,中方已经于2013年2月7日照会加方,中方已经完成国内批准的协定程序,根据协定第35条第一款的规定,协定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生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回答《中加投资保护协定》有关问题时表示。<<点击进入直播专题
沈丹阳说,关于《中加投资保护协定》,我们中方已经收到了加方发来的外交照会,加拿大已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并积极评价“加拿大政府为推动协定生效所作出的努力”。
沈丹阳表示,近年来中加经贸合作发展顺利,201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544亿美元,截止2013年底双向投资总额累计超过510亿美元,中加双方于2012年9月9日签署了协定,共包括35条和6个附加条款,囊括了国际协定条款包括的重要内容,是中国迄今为止缔结的内容最为广泛的一个双边投资协定。协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加两国双向投资,深化中加经贸合作,推动两国战略作伙伴关系迈向新台阶,造福两国投资者和两国人民。
据悉,《中加投资保护协定》早在2012年9月就已签订,但由于遭遇加拿大国内原住民团体及反对党的阻力,加拿大方面迟迟未能完成批准程序。最近,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法斯特宣布,这项协定获得批准,将于10月1日生效。
(责任编辑:郭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