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8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今年共受理包括微软在内的九件反垄断案件,涉及软件、烟草、电信、保险、旅游、公共事业等领域,其中不仅有外资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内资的公司制企业、行业协会等。遗憾的是,发布会上并没有公布这九起反垄断案的详情。
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颁布以来,该部法律至今已经实施六年。在前四年中,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在调查和惩罚上鲜有作为,但进入2013年以后,发改委在反垄断调查上突然发力,查处了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奶粉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2014年反垄断调查则成为中国经济新闻领域的热词,自年初开始,国家发改委针对高通展开反垄断调查,自此打响2014年反垄断的第一枪,而近期接二连三的反垄断调查案更将今年的反垄断战争推向新一波的高潮。
以下为中国经济网汇总整理的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遭受反垄断调查的案件一览,仅供参考:
2008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反垄断调查案有两起
|
2008年9月3日汇源集团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报价179亿港元,将以现金方式收购该公司。2010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此次并购案成为了《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案例。
2008年10月31日,受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冠珏的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将一份针对中国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由于信息披露不详,目前尚不清楚百度是否因此受到反垄断调查。
|
2009年:中国移动卷入反垄断诉讼
|
2009年3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包括其在内的全球通用户每月收取“月租费”的侵权行为以及在移动通信服务收费上对其与其他同等交易条件的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别对待的做法,并退还近两年收取的“月租费”。10月23日,周泽诉中国移动垄断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
2010年中国《反垄断法》三大执法监管部门比较沉寂,能公开查询到的相关信息只是当年中国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一起经营者集中案。
2010年4月20日,商务部收到诺华股份公司(简称诺华)收购爱尔康公司(简称爱尔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过审查,商务部决定附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结案日期:2010年8月13日)
|
2011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反垄断调查案有四起
|
1、2011年5月,广州多家零售企业表示收到联合利华旗下产品涨价通知,发改委以散布涨价信息、引发部分地方抢购为由,对联合利华开出200万元的罚单。
2、2011年8月,因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密码挂失费,发改委对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分别处罚200万元,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处罚180万元 。
3、2011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4、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大通讯巨头在互联网接入市场实施价格垄断开展调查,不过,该案久拖不决,至今没有定论。不少人推测,发改委可能遇到了“执法障碍”。
|
2012年:六大国际面板制造商被调查
|
2012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商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发改委调查,但直到2013年1月才结案。
2012年中国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6起经营者集中案,分别是:汉高香港与天德化工组建合营企业、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联合技术收购古德里奇、沃尔玛公司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和安谋公司、捷德公司与金雅拓公司组建合营企业。
|
2013年:反垄断调查突然发力,巨额罚单频见
|
1、2013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2001年至2006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已决定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2、2013年2月19日,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则将收到2.02亿元的罚单。
3、2013年3月中旬,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调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涉嫌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问题。8月12日国家发改革委宣布,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4、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根据举报对IDC公司启动了反垄断调查,获取了IDC公司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证据材料,IDC公司相关负责人于2013年7月、2014年1月两次到国家发改委接受调查询问。)
5、2013年8月,发改委8月7日称,合生元因严重违法、不积极整改被处上年销售额6%的罚款,约1.6亿元。美赞臣被处上年销售额4%、约2亿元罚款。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均处上年销售额3%罚款,约1.7亿元至0.04亿元不等。
6、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
2014年:反垄断调查重拳出击 高潮迭起
|
1、2014年7月,发改委已经确定高通垄断事实,并开始向中国公司调查高通的销售数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美国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Derek Aberle)近日第四次率团队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反垄断调查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并接受调查询问。
2、2014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抽调大量人力对微软中国多地办公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宣布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披露,调查内容涉及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因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而造成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
3、2014年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位于沪靑平公路989号的奔驰上海办事处,多名奔驰高管被约谈,办事处内多台电脑被强行检查。
4、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价格垄断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合计罚款12.354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反垄断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大型国企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