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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七)

2013年10月09日 18: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德国航空制造企业战前处于欧洲领先地位,战后禁令解除后,这些企业非常急切地想重回霸主地位。他们从弗朗茨-约瑟夫-施特劳斯(Franz-Josef Strauss)那里获得了大量赞助。

  弗朗茨-约瑟夫-施特劳斯于1956年至1962年出任联邦德国国防部长,后任巴伐利亚州州长(很多航空制造企业源于此地),他为振兴德国航空制造业做了很多工作。

  德国振兴航空制造工业的第一步,就是为持有洛克希勒战斗机(Lockheed Starfighter)制造执照的制造商与美国进行谈判。德国政府于1962年开始支持民用飞机项目,但是进展缓慢,部分原因是因为德国在60年代有7家独立民用飞机制造商,产业比较分散。VFW是其中的一家,他们与荷兰的福柯公司(Fokker)建立了合作关系——生产短途客机VFW614。但是这个产品并没有获得成功,在耗费了纳税人1亿马克之后被取消。

  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了第一波精简化浪潮,由此创建了MBB(Messerschmidt-B-lkow-Blohm)公司,也是这家公司连同VFW和道尼尔公司(Dornier),成为空中客车国际财团的德国合伙人。一家名为德国空中客车有限公司(Deutsche Airbus Gmbh)的企业成立了,施特劳斯(Stauss)担任了董事会主席。德国飞机制造业仰仗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支持,它不同于煤炭挖掘业,这是德国政府发放补贴最多的产业。

  Otto Keck写道:“联邦政府开始为科技承担责任而犹豫,因为核能、航空宇宙、电子数据处理等产业上所资助的项目收益并不高”。但如果德国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对“不干预主义产业政策”的初步尝试是失败的,它的经济也不会产生如此成功。

  欧洲层面的产业政策

  纵观英国、法国和德国在60年代-70年代所实行的产业政策,都带有强烈的本国色彩。尽管这些政策都有跨界合作,比如协和飞机和空中客车,以及失败的优利达(Unidata)公司等。当然,也有些政府间签署的协议并没有涉及到“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罗马条约》(The Treaty of Rome)中,并没有包括任何有关产业或技术政策的条款。

  欧洲国家还在《罗马条约补充条约》中设立了机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Euratom)。这个机构旨在为核研究提供合作平台,而实际上,所有欧洲国家的核研究都由政府开展,而越过了Euratom这个组织。

  欧洲20世纪60年代中期所实行的第一个技术政策,是通过组织Prest(Politique de Recherche Scientifique et Technologique)在各成员国之间推出相同的、通用的研究政策。

  各国在这个时期提出了各种计划,其中包括英国首相哈罗德-威尔逊(Harold Wilson)的提议:英国可以向欧洲贡献出自己在航空和电子方面的高端人才。除去这个方面,威尔逊也警告欧洲各国,认为欧洲面临“工业化奴隶”的问题,这是因为欧洲产业“仅生产现代经济中的普通设备,但是这将会使欧洲国家过度依赖美国生产的特殊设备,而且这种需求将会在70-80年代增加”。威尔逊希望,他的看法可以加强英国在欧洲共同体市场中的分量。但是他的提案,与他的前辈哈罗德-麦克兰(Harold Macmillan)一样,遭到了戴高乐将军的否决。威尔逊在研究上的提案没有得到其他欧洲国家的支持。

  Prest委员会也取得了某些进展,Altiero Spinelli在1970年当选Prest长官导致了在研究和技术领域合作的更加大胆的计划。尽管Spinelli关于“在成员国同意的基础上加强集权的程度”的提议并没有得到任何响应,他的继任者Ralf Dahrendorf采取的是更加实际的方法。

  20世纪70年代早期,一个框架项目通过欧洲科技研究领域合作中心(European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search,COST)的方式建立。通过COST,欧洲各个国家会同欧盟委员会可以共同为联合研究项目出资。

  对研究项目进展产生最大影响的障碍主要是各国政府,特别是大国政府,不愿意将本国利益屈从于整个欧洲利益。某观察家曾指出,“20世纪60年代欧洲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失败,主要是因为欧洲各国都想切出自己的‘蛋糕’,然后独自享用。”

  每个国家都想占技术合作的便宜,获得研究结果,而又不想付出任何的政治成本,但是这些政治成本是必须要付出的。只有这样,这些研究成果才不会被瓜分。这些政治成本包括取消对“战略性”技术公开市场中国有企业的保护、越来越依赖于欧洲邻国的明确意愿,以及在国家技术项目失败后对效仿美国模式的做法进行修正。

  从欧洲航天技术领域合作计划的破产便可以看出,欧洲技术合作方面存在很多障碍。在1961年,六个欧洲国家——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和比利时成立了欧洲运载火箭研究机构(ELDO),一年之后又建立了欧洲空间研究机构(ESRO)。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目标,这些机构都没有取得较大进展。在60年代末,欧洲空间项目变得一片混乱。

  这时,欧洲委员会开始努力促成欧洲产业政策。这方面的第一份委员会文件——1970年的《科隆纳备忘录》指出美国的大量投资已涌入欧洲,特别是欧洲的高技术行业,欧洲企业要警惕不能局限于“传统”(即低技术)领域。

  备忘录还指出,欧洲共同市场中内部关税的降低,其主要受益者是消费品生产商。“应用了重大新型技术的产业将不会感到相同的来自关税联盟的益处,因为他们的发展依赖于公共资金和订单。他们无法轻易地从国内市场走出来”。文件建议,可以通过修改公司法使跨国公司的建立变得更加容易。

  《科隆纳备忘录》并没有促成具体的行动。但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欧洲遭遇了钢铁危机,欧洲对于合作解决产业问题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曾经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拥有对欧洲钢铁行业的监管权。继1974/75年经济衰退后,钢铁行业的需求严重下滑,使得欧洲的钢铁生产商陷入了艰难的境地。

  对此,欧洲委员会不得不做出回应。根据负责钢铁行业的欧洲委员会委员艾蒂安?达维尼翁的名字命名的“达维尼翁计划”( Davignon Plan)于1977年实施。该计划对钢铁企业的定价进行严格监管,对新产能进行抑制,从而达到稳定市场、调节产能与预期需求的目的。

  除了钢铁产业,那段时期还有很多其他行业同样面临着困境,需要欧洲委员会的帮助。正如一位评论员所指出的,欧洲企业和他们的政府对于所谓“夕阳”行业(如钢铁和造船),他们已准备好接纳一种泛欧洲的解决方案,但对于“朝阳”行业(如计算机),他们却将其置于国家控制之下。

  然而,1978年到1982年间,在欧洲委员会任职的最具影响力的人物达维尼翁。达维尼翁相信共同体的行动对于促进产业增长、推动处于困境中产业的结构调整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说:“在航空工业、数据处理和其他领域,开放市场、共享工业生产能力对于达到参与国际竞争所需的规模是十分必要的。”达维尼翁是建立新的技术合作框架的发起者,该框架于20世纪80年代初步成型。

  (未完待续)

相关链接:  

  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一)  

  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二)  

    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三)  

    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四)  

    二战之后欧洲的产业政策:我们学到了什么?(五) 

  编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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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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