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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政府发布瓜达尔自由区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2021年01月25日 15: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25日讯 据中国驻卡拉奇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消息,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BR)1月20日发布了《瓜达尔自由区税收规则2021》,对瓜达尔自由区投资者可享受的免税、激励措施和税收优惠进行了详细解释。

  根据巴联邦税收委员会发布的政策规定,投资者应提交一份关于为自由区进口货物的声明以及其他文件。

  货物报关单应由投资者或经正式授权的清关代理提交。进口到自由区的货物应按照《海关法1969》的规定及据此制定的规则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海关法》和《瓜达尔港务局条例2002》授予的豁免条款适用于仅在自由区范围内使用的厂房、机械、设备、装置和材料,以及投资者通过进口进入自由区的货物。

  包括进口的资本货物在内的厂房、机械、设备和装置应自进口之日起在自由区保留至少五年。

  允许特许经营权持有人及其经营公司在监管条件下进口免税车辆用于瓜达尔港和自由区的建设、开发和运营。

  此类车辆的监管机制,包括可进口的数量和类型,应由港口部门、航运部门和联邦税收委员会共同制定,如有需要,应与省政府协商,并由联邦税收委员会通知。提供后勤服务的投资者可以进口车辆和设备,在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允许进口,免于征收的关税和税款应根据投资者经营的业务确定。政策规定,特许权持有人,其经营的公司和承包商/分包商可以进口材料和设备(厂房、机械、设备和配件),专门用于码头和自由区的建设和运营,但须为此提交货物申报。“特许权持有人”指中国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或根据《瓜达尔港务局条例》签署的特许权协议,有权开发、管理和经营瓜达尔自由区的其他任何公司。


(责任编辑:苗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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