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综合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国巴基斯坦海关数据交换系统进入试运行

2018年05月31日 09:4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据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官网消息,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5月30日报道,巴基斯坦海关已经开启中巴海关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海关电子数据互换系统将覆盖中巴自贸协定项下的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和出口报关单等电子数据。

  为规范系统运行,巴基斯坦海关部门向所有相关海关税务人员制定了操作规范。根据要求,所有申请享受中巴自贸协定下特殊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都将被要求提供由中国相关部门提供的原产地证明编号和日期,该信息将可在一站式清关系统进行查询。

  通过中巴海关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巴一站式清关系统将对申请进口货物的相关信息与中国海关的数据进行交叉匹配,以验证原产地证明和出口报关单的数据真实性,目前巴基斯坦海关人员可通过该互换系统系统自动对接中国海关部门分享的有关数据信息。巴基斯坦海关部门称,在试运行阶段前从中国发出的出口至巴基斯坦的货物不在系统交叉验证数据范围之内,在系统正式运行后,所有自中国进口的货物都将在一站式清关系统中进行交叉验证,目前海关人员正在为系统正式运行做各方面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苗苏)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