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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西兰海关AEO互认下月起实施 约4000家中企受益

2017年06月28日 1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上,中国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正在作主题演讲。中国经济网记者沈则瑾摄

    中国经济网上海6月27日讯(记者沈则瑾)“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今天在上海举行,这是我国在大洋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协议,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制度。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仅通关时间就可减少约50%,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此次互认协议实施后,中新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将可享受到对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包括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此次说明会旨在宣传介绍中国-新西兰海关AEO互认的情况,构建海关与商界更为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推进中新海关AEO互认合作。

    来自北京、天津、上海等海关的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与新西兰进出口贸易额较大的中国企业及新西兰海关、新西兰大使馆邀请的新西兰企业等近200家企业,约300名代表参加。中国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作了“大力推行国际AEO互认合作,实现海关商界互利共赢”的主题演讲。来自中国、新西兰海关的专家重点就中新AEO互认正式实施的时间、范围、程序、便利措施等进行了政策说明,并现场解答企业代表的提问。

  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1至5月,中国对新西兰进出口总额397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6.4%,增幅高于中国对外进出口同期增长水平,体现出中新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我国对新西兰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等;我国自新西兰进口的主要商品有活动物、动物产品,木及木制品、木炭等。 从企业统计看,2016年1月到2017年5月,与新西兰有进出口业务的中国企业有3万余家。今年1至5月,与新西兰有进出口业务的中国企业共2万余家。根据中新AEO互认安排的规定,互认安排正式实施后,约4000家中国企业将可享受到双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大力推进企业信用管理改革,着力推进国际海关AEO互认,将AEO企业所能获得的通关便利延伸到境外。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同新加坡、韩国、欧盟、瑞士、新西兰海关实现了AEO互认,内地与香港也有相关安排,对上述33个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互认协议的广泛签订,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关通天下”,助推我国的进出口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下一步,中国海关将AEO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等重要战略紧密结合,加大国际互认合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对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的80%以上。大力实施AEO 制度国际援助,在先后受邀开展对东盟、非洲、南美洲等全球多个区域的AEO项目援建的基础上,着力推动亚洲各国AEO合作和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交流,助推“信用亚洲”建设。通过严格组织实施国内AEO认证,确保中国AEO企业的质量,及时发现、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能上能下”,从源头上保证中国AEO企业诚信、守法及安全水平,及中国进出口企业整体诚信守法水平。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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