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案:本文原作者是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Christopher Yukins。该文是作者在欧洲议会、国内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联合听证会上提交的证词。
证词摘要:
很高兴提供这些证词,以支持委员会针对《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中的采购问题召开联合听证。
我是华盛顿特区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法学教授,同时担任政府采购法项目联合主任。我们的项目是美国国内仅有的政府采购法项目,是世界上的领先项目之一。我们讲授、记述和讨论美国联邦及州采购法、反腐败、国际比较采购法以及与采购相关的贸易问题。同时,我们经常与欧洲及世界其他地区这一学术领域内外的同仁开展合作,共同解决出现的采购法问题,其中包括TTIP。
对于欧盟和美国之间的TTIP谈判,因采购市场准入方面的严重分歧而受到重创。欧盟谈判代表希望美国取消 “购买美国货”的要求——尤其是运输市场,同时希望广泛进入美国的次中央(州)市场。而美国谈判代表认为,对于他们而言,欧洲人早已广泛进入美国的公共采购市场。这些分歧似乎阻碍了TIIP谈判的进展。
潜在的出路是在体制改革上达成和解。对于美国政府而言,一种方法是要求联邦拨款的受资助者不得歧视外国供应商。这将是当前联邦政策的一种延伸,其禁止某些受资助者的国内地域(州和地方)歧视,而且会解决超过6000亿美元的市场需求。另一种方法是鼓励采购方面的监管合作,来作为弥合欧盟和美国之间监管差异的一部分。采购规则方面的合作,比如网络安全和可持续性,已经迫在眉睫而且指日可待。协调采购条例的这些举措无疑会融入欧洲委员会当前的监管协调提案中,而且标志着欧盟和美国之间的合作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我将很高兴解答委员会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Christopher Yukins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华盛顿特区
2016年4月
背景:
我是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政府采购法项目的一名教授。乔治华盛顿大学(GWU)法学院项目确立于1960年,是美国国内同类项目中的唯一一个,同时是世界上领先的公共采购法项目之一。该项目由Ralph C. Nash, Jr和John Cibinic, Jr.教授确立,它在公共采购法、政策和管理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教师资源、课程设置和管理方法。
项目师生经常参与国内和国际上的采购改革问题,我和同事们也拥有政府服务和私营部门方面的广泛经验。我在美国代表团工作组担任顾问近十年——它重写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的示范采购法(是详细讨论逆向拍卖的一个示范法),同时积极参与整个欧洲范围内学术中心中的采购和反腐败培训。我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和比较采购法,同时教授研讨班的州和地方采购法课程。
作为教授工作的一部分,我大量记述了采购中的国际贸易问题。自由贸易协定下产生的问题——包括WTO《政府采购协定》(GPA)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是我们课程的一个常规部分。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在法学院举办过一些座谈会,其中包括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现任和前任谈判代表、欧洲委员会高级经济师、许多杰出欧洲律师和教授及瑞典大臣Ardalan Shekarabi的一些会议。我们还将联合主办伦敦国王学院的年度学术会议(本年度9月19日),以讨论跨大西洋采购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TTIP项下的采购问题简介
过去几年中,对于建立《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项下的新兴自由贸易区这一问题,欧盟和美国之间的谈判如火如荼。根据目前的大量新闻报道,由于美国不愿向欧盟进一步开放美国采购市场的需求作出让步,TTIP谈判正在搁浅。但由于对欧盟需求的结构性障碍,这些问题或许可以预见,而且或许可以通过双方谈判立场的简单转变来解决或有所减少。
欧盟或许可以利用现有美国法律,通过联邦拨款在次中央市场的层面上获得更有利的采购准入,而非直接敦促开放次中央采购市场。同时,欧盟或许可以更好地利用TTIP,以便与美国建立一个永久的合作格局并解决他们自己造成的监管反常现象——这些对采购市场而言麻烦而又不必要的障碍,而不是力劝取消联邦“购买美国货”这一优惠。
TTIP和采购
TTIP谈判伊始,欧盟谈判代表就已指出:他们可能会在其他市场领域(比如农业)做出让步,以交换联邦、州和地方层面上更广泛的美国采购市场准入。欧盟希望利用TTIP协定,在GPA已经要求的公开市场之外,增加双方的采购市场准入。虽然美国和欧盟属于GPA中的领导成员,但人们已经将TTIP协定设想成“GPA-附加协议”——一个更先进的协议,随着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加入GPA,它(有望)将在GPA不断扩展的会员中,指出未来的自由化道路。
随着双方进入TTIP谈判,除其他方面以外,欧盟谈判代表正在寻求(1)更广泛的美国“次中央”(即州)采购市场准入;及(2)联邦采购优惠(通常称为“购买美国货”限制)的削减。
这些是欧洲供应商在美国采购市场上面临的困扰性问题——在州和地方层面上难以处理的国内优惠问题(虽然许多州根据政府采购协定作出自由贸易承诺),以及美国承诺开放联邦采购市场中“购买美国货”的例外情况。 这些关键问题最终将有助于欧盟调整其谈判立场。
有雄心的欧盟谈判战略
围绕针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尖锐指控这一主题所确定的谈判议程可能是一种策略性错误,因为欧盟具有雄心的谈判需求事实上是难以实现的:
1、更广泛地进入美国次中央采购市场:正如提到的那样,欧盟指控美国的次中央政府(主要是州和地方政府)歧视欧洲供应商。但进入那些次中央市场却愈加困难。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来自工会和美国左派的压力,州政府现在不大可能同意扩大其采购市场准入。比如,希望根据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开放其采购市场的州已经从加入GPA的37个骤减到最近加入美国-哥伦比亚自由贸易协定的9个。即使联邦政府可以依据宪法权利要求更多的州开放其市场——虽然联邦政府否认,但许多州将很难遵循GPA的程序要求,而且一些州和地方将对外国供应商展开一场数年的行政抵制之战,即便强制开放他们的采购市场也无济于事。换句话说,欧盟可能无法在TTIP谈判中获得直接全面进入次中央市场这一结果。
2、取消联邦市场中的“购买美国货”要求:欧盟谈判代表可能无法说服美国的谈判对手取消那些占据着联邦市场的“购买美国货”要求。它们深深扎根于国内优惠中——比如对美国小型企业的优惠,在5000亿美元的联邦采购市场中,它将大约1/4的外资企业拒之门外,而美国国会中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通常也为这一市场保驾护航。此外,那些利益集团常常与奥巴马政府的政治基础结成联盟。因此,对于这些优惠的控诉或许也只是一场堂吉诃德式的努力。
(未完待续)
译者简介:郭成龙,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涉外法律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电子商务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研究领域为国际经贸规则、电子商务法、产业政策等。主持和参与中央部委和大型企业委托课题三十多项;撰写相关政府部门的专题报告与研究材料百余项;翻译有关国家法律、产业政策、政府管理体制和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等方面的英文资料近百万字;在公开媒体发表研究文章三十余篇。
译自:2016年4月 【美国】www.law.gwu.edu
编译: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郭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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