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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确保“外部性”收益“内部化”

2016年09月07日 07: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张 忱

  2016年G20杭州峰会强调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无论是环保、节能、清洁能源,还是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各领域的绿色项目都需要绿色金融提供的服务与支持。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传统金融相同的是,绿色金融通过以市场收益为导向,实现对社会资源的引导和再配置。与传统金融不同的是,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金融机构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追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

  从某种程度上讲,绿色金融具有“准公共品”的特征,绿色金融及其背后的绿色项目可以为全社会带来有益影响,但这种影响却无法体现在货币化的收益当中,也就是说存在“外部性”问题。要保障绿色金融的健康、规模化发展,并借此推动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转型,就需要政府与市场密切配合,将环境“外部性”收益“内部化”,从而使绿色金融产品相比于其他金融产品具有相当或者更高的市场吸引力,引导更多资金进入绿色相关领域。“内部化”环境收益的路径包括两方面:通过政策干预,调整绿色项目或绿色企业投融资工具的货币收益;借助污染排放总量限制等政策约束,将有限的环境承载力具象化为具有稀缺性的环境资产及其金融市场。

  在杭州峰会的推动下,绿色金融在中国将具有广阔前景。鲁政委表示,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逐渐转向落实层面。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是落实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中国战略性优先事项”。

  鲁政委预计,下一步会有更多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出台。他分析,绿色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探索将继续加快。目前上海市正在与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发行向区内注册的境外机构开放的绿色债券,预计将于年底前簿记发行。目前我国已有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发行了离岸绿色债券,市场反响热烈。

  相关专题: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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