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TPP不能成亚太贸易规则的“样板”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日前在北京发布“亚太地区发展报告”认为,美国推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其地缘利益和经济利益,这一出发点决定了该协定远远不能成为亚太地区贸易规则的“样板”。
纵观TPP设置的非传统议题可以发现,TPP既涵盖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专门针对新兴国际合作领域的具体规则,也有针对各国“边境后”政策的具体议题,如知识产权、劳工、环境、国有企业、竞争政策等,还涉及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议题,如能力建设、发展、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等。应当说,这些议题本身反映了世界各国在诸多新领域试图形成统一规则的诉求,符合全球化的未来发展方向,其部分理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进步性。
但是,由于美国是TPP谈判的主要推动者,其谈判能力、规则制定能力明显高于其他谈判国,TPP非传统议题有着鲜明的美式理念和美国利益烙印。专家指出,TPP非传统议题相关最终条款具有鲜明的美式价值体系特征。首先,从议题设置上看,知识产权、环境、劳工等绝大部分议题和美国主导签署的其他自贸协定议题一脉相承,使得TPP“美国风格”非常浓厚。其次,能力建设、发展、反腐等新议题的核心理念和内容基本承袭自美国主导的国际组织,而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对发展中国家非常重要的发展议题则较少提及。再次,各个议题均大量引用了美国国内法律的相关规定,如知识产权体系中提及的安全港系统、反规避科技保护措施等概念基本承袭自美国1998年公布的国内法《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电信行业的权力节制原则也来自其国内的《美国通信法案》,国有企业中相关条款也源自其国内法。最后,TPP相当一部分具体条款直接维护美国优势产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如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强调对专利药相关研究数据的保护,显著增加了其他国家生产非专利药的壁垒;在金融、电信、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领域的条款表面上强调非歧视、公平市场准入,实际上为其国内明显具有优势的相关服务业打开海外市场开辟了道路等。
应当看到,美国推进TPP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其地缘利益和经济利益。这决定了其不可能在推进TPP谈判时建立一套亚太地区普遍可适用的贸易规则。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激烈博弈下,TPP的最终条款远远不能成为亚太地区贸易规则的“样板”,只会是各方利益妥协的结果。专家分析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由于医药专利涉及美国核心经济利益,成为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的博弈焦点,在最终文本中对于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保证发展中国家不因过度知识产权保护而制约发展的议题则几乎没有提及。又如,由于缺少中国、印度等主要新兴经济体的参与,其发展、能力建设等议题未能有效吸收相关先进经验,实施效果将大打折扣。(徐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