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修正案生效 全球自动驾驶应用有了制度保障
《经济日报》日内瓦电 记者陈建报道: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近日宣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中一项有关车辆自动驾驶技术的修正案正式生效。这将为自动驾驶技术在全球的应用奠定重要基础。
早在1968年11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的道路交通会议上,签订了这一国际间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多边条约,之后于1993年9月和2006年3月对公约作了修正。新的修正案明确规定,在全面符合联合国车辆管理条例或者驾驶员可以选择关闭该技术功能的情况下,将驾驶车辆的职责交给自动驾驶技术可以应用到交通运输当中。这项修正案的生效意味着,包括欧洲和美洲在内的72个国家自此可以实施这项法规,允许汽车在特定期间自动驾驶。
尽管无人介入的自动驾驶技术限制近年来正在被逐个突破,但业界关于安全监管和道德方面的讨论依然激烈,一些法律问题更是成为了自动驾驶汽车面临的最大挑战。欧洲经济委员会表示,《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修正案的正式生效,为车辆自动驾驶技术在应用方面的管理树立了重要里程碑。在此之前,出于对道路安全的考虑,该公约规定,驾驶车辆的职责必须由人类驾驶员负责。
欧洲经济委员会自1947年成立以来,先后制订了有关道路、车辆以及道路使用人等道路交通各方面内容的国际规定,并定期加以更新,使之跟上最新科学技术的发展。该委员会表示,自动驾驶技术将成为交通运输领域的下一个重大变革。当前,人为失误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由电脑控制的自动驾驶车辆将使未来的交通运输更为安全,同时在环保、节能以及无障碍使用等方面也具有更大的潜能。
据欧洲经济委员会透露,另一项正在讨论中的管理事项是有关加入自动掌控方向系统的技术性条例。这包括在一些特定驾驶条件下,如在驾驶员监督之下控制车辆的自动系统、自动停车和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