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是马来西亚财税制度史上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300730家企业完成消费税缴纳登记。数月前,《2015年预算和财税改革方案》作为政府“力争在5年内摆脱财政赤字”的重要举措出台,其中“征收消费税改革方向不变”曾引发“改革成本过高恐冲击经济增长”的担忧。然而,17年的赤字财政、3届政府捉襟见肘、难以持续的发展节奏,这些“亚洲金融危机”留下的“财政后遗症”已严重制约该国经济健康发展,内外市场主体均寄厚望于财税制度改革。2014年最后一天达到的企业登记数,不仅两倍于政府“14万家”的预期,更有力回应了各种担忧和质疑。
这一令人满意的结果主要归功于政府此番改革鲜明的市场化、现代化、社会化特色。
首先,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实行消费税。2015年4月1日开征6%的消费税,这表明政府正积极探索从直接税向间接税过渡的方案,通过税源转变推动财税制度转型。政府与经济学家们已初步达成共识,即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的直接税制度体系“已不足以应对当前经济运行的需要”,来自间接税的财政收入更能抵御外部因素的干扰。消费税作为重要的间接税,被视为“能带来更为稳定且持续的财政收入”并“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财政的健康发展”。然而,市场也担心这项政策会将2015年的通胀率从目前的3.3%推升至4%至5%,且可能造成通胀效应与经济增速放缓预期相叠加,这曾一度引发了市场对该国经济运行成本上升的悲观心理。但是,政府仍坚信“消费税将创造232亿林吉特(约合91亿美元)的财政收入,平衡弃征原商品和服务税、免征部分消费税和消费税征收执行费用后,仍余56亿林吉特”。
其次,注重平衡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为减轻消费税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对冲措施,包括削减个人和公司所得税、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消费税免征目录》的范围等。例如,公司所得税自2016年开始将下降1%,有30万户月收入低于4000林吉特的家庭可免征所得税。又如,政府专门制定了涵盖标准税率、零税率、豁免、救济等多个目录,汽油、柴油、燃气、常用药品、面粉类产品等涉及民生的产品被纳入豁免征税目录,收入在50万林吉特以下的小型公司可免征消费税。政府承诺将民众利益尤其是事关日常生活成本的事务放在首位,民众的生活成本不会显著增加。与此同时,政府将加大对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确保2015年经济增速保持在5%至6%的区间,以平抑通胀效应。
不过,也有经济学家测算,若平抑通胀效应后,消费税税收净值不足7亿林吉特,则改革实效尚有待时间检验。客观地说,财税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是一种力求对现实与未来、国内与国外加以平衡的政策投资。目前,市场反馈信息总体是积极的,穆迪公司近日发布了对马来西亚主权信用评级的“积极展望”,毕马威公司亚太地区负责人拉克兰·沃尔夫斯甚至评价“马来西亚有望建立全球最完善的消费税体系”。
马来西亚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开启了新的发展进程,虽然前路困难不少,但毕竟已有160多个以推行间接税制度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可供借鉴。人们有理由相信,马来西亚政府账单“由红转黑”的那天不会太远了。(田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