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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回应近期汇率波动:人民币短期走弱属正常

2014年12月19日 0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张忱

  针对近期汇率波动等热点问题,国家外汇局回应——

  人民币短期走弱属正常

  

  近期,国际利率变化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汇率贬值压力不断传导,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也出现了走弱,市场对我国汇率走势担心;与此同时,困扰企业的融资难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走出去”的企业身上。外汇局12月18日对此作出回应——

  在12月18日召开的外汇局2014年第四季度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对有关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他特别强调,近期卢布汇率的剧烈波动并未对我国的跨境资金流产生显著影响,对人民币汇率短期波动不宜过分解读。

  卢布暴跌影响几何

  短期波动无须过分解读

  随着国际油价持续走低,卢布对美元汇率接连出现大幅下跌,美元/卢布从年中的34跌至12月18日超过60的水平,其间最低甚至突破了80一线。有观点认为,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卢布暴跌可能带动新兴市场国家资金流出、货币贬值。11月下旬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走弱。卢布汇率目前的走势是否会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造成更大压力,对汇率长期走势是否会产生较大影响?

  “卢布暴跌的原因非常复杂,总体来看,卢布暴跌的相关影响,现在还没有完全显现,尚待评估。中国本身的经济基本面和资金流动都是稳健的、健康的,卢布汇率剧烈波动并未对我国的跨境资金流产生显著影响。”王允贵说。

  日前,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提出,卢布的波动对人民币汇率影响不会太大。即便形成压力,人民币的波动也不会像其他新兴市场国家那么大。我国经济增长率仍然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经常性项目仍然处于顺差状态,资本项目也未完全开放,因此国际的利率变化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汇率贬值压力对我国汇率的影响有限。

  从长期来看,影响汇率的主要因素还是经济基本面和跨境资金流动趋势等。我国经济基本面依然良好,今年以来,跨境资金整体上偏流入,银行结售汇继续保持顺差。外汇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银行累计结售汇顺差为8257亿元人民币。不过,在某一段时间内也面临资金流出的压力。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巡视员肖立红说,今年二季度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是由偏流入转向偏流出。10月和11月都出现了单月结售汇逆差,但规模相对较小,分别为1673亿元和610亿元人民币。

  资金偏流出再加上近期美元持续强势,在7月至10月的连续上升之后,人民币汇率11月以来出现了明显调整。12月18日,人民币汇率继续走弱,一度触及6.22,收盘时仍在6.21下方,创下今年7月以来的新低。王允贵说,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出现了双向浮动的新常态,特别是二季度以后,出现了有升有贬的趋势,企业、机构、个人面对汇率波动也更加理性。有些企业出口收入不一定要调回国内,可以在境外运用;出口收入也不一定都选择结汇,可以作为外汇账户上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在个别月份出现一定的流出,是正常状态;人民币的贬值或者升值都是市场决定汇率的正常表现,人民币在某个时点、某个月份出现一定的贬值状态是正常的,对此没有必要过度解读。

  同时,王允贵也建议企业、机构对汇率的波动风险给予足够重视。他说,中俄两国存在着密切的经贸关系,我们也在密切关注监测卢布汇率的剧烈波动。希望广大企业、机构在开展中俄经贸活动中,能够合理运用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合理避险,推进中俄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走出去企业融资难何解

  加大融资政策改革力度

  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也备受关注。12月1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及成效》一文提出,我国正在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为企业提供委托贷款。外汇储备向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提供外汇资金3848亿美元。《经济日报》记者就此提问委托贷款的具体安排时,外汇局虽然在当日的发布会上未给出更多相关信息,但就如何解决“走出去”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还是做了相应的介绍。

  王允贵介绍说,外汇局今年以来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跨境融资担保审批手续,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等,从效果来看,走出去企业在投资目的地获得融资或者得到境内母公司的资金支持都更加便利。

  王允贵说,今年以来,对境内担保境外贷款或境外担保境内贷款,均取消了所有签约审批、履约事前核准,并取消了大部分资格条件限制。以境内担保境外贷款为例,一家在海外的中国投资企业因缺乏合格的资质或担保品,在当地银行得不到贷款的话,现在其国内母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使境外银行为其放款。据测算,该政策可使企业财务费用下降约2个百分点。

  随着大量的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多家企业形成跨国集团,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始形成庞大的资金调剂划转需求。而根据过去的相关规定,境外的中资跨国公司无法利用境内母公司、关联公司的资金支持境外运营。2014年4月,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允许跨国公司建立境内主账户资金池和国际主账户资金池。

  王允贵说,从实践来看,这项试点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在集团内部整合调度资金,确实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对于走出去的中资企业,这项政策允许其将境内母公司和各级子公司的资金加在一块儿,对投资到海外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境外放款。在一些我国金融机构还服务不到的区域,这项政策的服务非常到位、有效。下一步,外汇局还将进一步加大跨国公司融资政策改革的力度,便利跨国公司更好地统筹使用内部资金,为其营造更为便利的融资环境。(经济日报记者 张忱)

(责任编辑:史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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