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ce专稿 > 独家稿件-综合类 > 正文

习近平会见捷克总统泽曼

2014年02月08日 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廖伟径

  本报俄罗斯索契2月7日电 记者廖伟径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7日在俄罗斯索契会见捷克总统泽曼。

  习近平表示,中捷两国传统友谊深厚,保持中捷关系平稳发展是两国人民共同愿望。今年是中捷建交65周年,捷克也刚刚组建了新一届政府。双方要以此为新的良好开端,就两国关系指导原则和发展方向达成新共识,推进制造、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农业、医疗、投资等领域合作,推动中捷关系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指出,中方重视欧洲的地位和作用,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看好欧洲发展前景。捷克是中东欧地区重要国家,也是欧盟成员。中方重视捷克在欧盟内发挥的独特作用,赞赏捷克积极致力于促进中东欧国家同中国的合作,愿同捷方共同努力,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

  泽曼表示,捷克高度评价中国的发展,充分认识到捷中关系发展的巨大潜力。捷方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愿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基础上全面发展对华关系,加强政治交往,扩大经贸、投资等领域合作,促进人文交流,深化友谊,实现互利共赢。捷克愿为促进欧中关系及中东欧国家同中国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王沪宁、栗战书、杨洁篪等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刘潇潇)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习近平著作亮相利马国际书展    2015年07月20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