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市老年人中心。 本报记者 陈 建摄
编者按 近年来,各国和地区非常重视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健康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服务业的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发展健康服务业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瑞士:健康服务成为大产业
近年来,健康服务业已逐渐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在世界著名的钟表制造产业基地——瑞士,健康服务业发展尤为迅速,其规模已超过传统的钟表制造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那么,健康服务业是如何成为带动瑞士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的呢?
医疗服务层次多
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生、多层次医疗组织并存是瑞士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特征。瑞士政府是医疗服务和医药产品市场的规则制定者和价格制定者,从医院设立、药品价格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到医院经费补偿、医疗设备采购、医疗保险公司运作,政府部门都全程参与。不过,瑞士的行政机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封闭、自我运行的政府管理部门,而是更像一个平台,各种利益集团都在这一平台上维护自己的利益。经过反复的角逐,各个利益集团找到利益均衡点,政府的作用只是认可这个均衡点并将之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例如,瑞士处方药品价格的制定过程就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行政机构的这种作用。瑞士药品的上市和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是一个由联邦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多方参与的机制,而这个管理委员会由一名联邦政府官员牵头组织,由药学专家、保险公司代表等方面的人士组成。
瑞士的医疗机构主要有医院和私人诊所两种。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管办分离的模式,对医院的经费划拨则是通过医院联合会实现的。医院联合会对医院的申请评估权衡后,再提交给政府审批。医院和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也由政府制定。
发达的行业协会组织是瑞士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各行各业都组建了完善的行业协会组织,以维护行业内的成员利益,规范行业内的竞争秩序。如医师协会对医生的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医生进行技术培训;病人保险金管理协会代表保险机构与医院协会共同决定医疗服务的费用;患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发生医患纠纷时维护患者的权益;医院联合会每年同政府谈判,确定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经费划拨额度等。
健康养老服务周全
在瑞士,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都把健康养老服务作为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形成了多元化投入的格局。大约25%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养老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根据身体健康状态、生活自理程度以及社会交往能力的不同,老年人被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等三大类,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入住不同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既有政府主办示范性的,也有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出资兴办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旨在解决由政府负责兜底的无子女老人的养老问题。比如,卢塞恩虽然只有40多万人口,但由政府主办的中小型养老机构就多达110家。
瑞士对健康养老护理职业制定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养老护理人员和护工都要持证上岗,而这些人员的培训是养老机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根据培训考核成绩,养老护理护士被分为5级,每一级别都有明确的工作能力划分。
瑞士还拥有先进的健康养老管理手段和护理设备。许多养老机构都以花园式、酒店式的设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一流的居住环境和康复条件。养老护理普遍采用先进的欧洲基金质量管理模式,针对老年人的个性差异和不同需求,提供合适的护理设施和护理方式,通过评估、实施、再评估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许多先进设施还被用在各种护理服务中,如非自理老人的自动转移系统、特殊洗澡设施、专用便器等。
健康保险体系完整
社会养老服务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因此,瑞士建立了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与各项社会保险接轨。由于瑞士人保险意识极强,而且其人均收入位居世界前列,所以无论是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还是从年人均保费支出上来看,瑞士保险业在社会中的密集程度都名列世界前茅。特别是随着近些年来日本保险市场的不景气,瑞士已经取代其成为人均保费支出最高的国家。
瑞士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涵盖了疾病、生育和事故发生时的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根据自愿,雇主也可以全部或部分承担雇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属于瑞士人的必保险种,负责支付病人的检查、诊治、护理、药品等费用的主要部分。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如果还希望享受一些特殊照顾,比如单人病房、自费药物、中医按摩、针灸等等,就可以再买附加医疗保险。
瑞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由国家对老年人、遗属和伤残人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二是职业养老保险,三是个人投资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男性65岁、女性62岁。职业养老保险用于保证普通的生活水平,旨在使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总和可以达到瑞士人退休前最后工资的60%(一般为每月2000到6000瑞士法郎)。1985年正式开始实施的企业养老、遗属、伤残保险法规定,所有年收入超过25320瑞士法郎的雇员都必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企业职业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与雇员各付一半。个人投资养老保险属于自愿性质。政府用减免税方式鼓励居民,尤其是无法参加职业养老保险的居民,如自由职业者,参加个人投资养老保险,享受投资收益。这样可以使老人在退休后仍能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准、保证养老质量。不仅如此,瑞士还有失业保险、因服役或参加社会联防产生的收入补偿体系,以及由各州法律规定的家庭津贴补助体系等。
可见,瑞士的健康服务业起步较早,其政策制度趋于完善,资源配置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