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罗因推广代币遭索赔至少10亿美元

2023-12-02 07:32 来源: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12月1日报道 据美联社11月30日报道,葡萄牙足球明星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C罗)遭到集体诉讼,被指参与推广目前麻烦缠身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发行的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非同质化代币,并被要求至少10亿美元的赔偿。

  报道称,这个日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提起的诉讼称,C罗为币安做的推广涉嫌“欺骗和非法”。原告表示,币安与C罗等知名人士的合作关系,引导了他们进行代价高昂且不安全的投资。

  诉讼书写道:“现在有证据显示,币安发行和销售未注册证券的欺诈行为之所以影响范围这么大,与全球一些最富有、最有影响力的知名组织和名人的自愿帮助和协助有关系——例如被告罗纳尔多。”

  据报道, 去年11月,在2022年世界杯之前,C罗与币安合作推出了他的首个“CR7”系列代币。这些代币的起价从77美元到1万美元不等。

  11月27日的诉讼称,C罗与币安的合作宣传工作“非常成功”——据称在这位足球明星的代币系列宣布后,使用“币安”作为关键词的在线搜索量增加了500%。诉讼称,该系列的高等级代币在发行首周就销售一空。

  该诉讼还称,C罗应该披露币安给他支付了多少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前指出,联邦法律要求名人公开披露他们为推广证券(包括加密资产)获得的报酬。

  报道介绍, 非同质化代币是带有版本号的普通数字图像,已被添加到加密货币区块链中,通过这个过程让它们成为“独特”的收藏品。非同质化代币经历了短暂的繁荣,但随着加密货币行业受到丑闻和市场崩溃的影响,其价值大幅缩水。 今年夏天,美国监管机构指控币安无证运营,并违反了一系列美国证券法。

  本周针对C罗的诉讼并不是名人第一次因推广加密货币被诉。去年,包括拉里·戴维和汤姆·布雷迪在内的多名好莱坞和体育明星被列为针对FTX的集体诉讼的被告。FTX在2022年11月倒闭之前是第二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编译/郭骏)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马常艳)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经济 > 正文
中经搜索

C罗因推广代币遭索赔至少10亿美元

2023年12月02日 07:32   来源: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12月1日报道 据美联社11月30日报道,葡萄牙足球明星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C罗)遭到集体诉讼,被指参与推广目前麻烦缠身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发行的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非同质化代币,并被要求至少10亿美元的赔偿。

  报道称,这个日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提起的诉讼称,C罗为币安做的推广涉嫌“欺骗和非法”。原告表示,币安与C罗等知名人士的合作关系,引导了他们进行代价高昂且不安全的投资。

  诉讼书写道:“现在有证据显示,币安发行和销售未注册证券的欺诈行为之所以影响范围这么大,与全球一些最富有、最有影响力的知名组织和名人的自愿帮助和协助有关系——例如被告罗纳尔多。”

  据报道, 去年11月,在2022年世界杯之前,C罗与币安合作推出了他的首个“CR7”系列代币。这些代币的起价从77美元到1万美元不等。

  11月27日的诉讼称,C罗与币安的合作宣传工作“非常成功”——据称在这位足球明星的代币系列宣布后,使用“币安”作为关键词的在线搜索量增加了500%。诉讼称,该系列的高等级代币在发行首周就销售一空。

  该诉讼还称,C罗应该披露币安给他支付了多少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前指出,联邦法律要求名人公开披露他们为推广证券(包括加密资产)获得的报酬。

  报道介绍, 非同质化代币是带有版本号的普通数字图像,已被添加到加密货币区块链中,通过这个过程让它们成为“独特”的收藏品。非同质化代币经历了短暂的繁荣,但随着加密货币行业受到丑闻和市场崩溃的影响,其价值大幅缩水。 今年夏天,美国监管机构指控币安无证运营,并违反了一系列美国证券法。

  本周针对C罗的诉讼并不是名人第一次因推广加密货币被诉。去年,包括拉里·戴维和汤姆·布雷迪在内的多名好莱坞和体育明星被列为针对FTX的集体诉讼的被告。FTX在2022年11月倒闭之前是第二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编译/郭骏)

 

(责任编辑:马常艳)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C罗因推广代币遭索赔至少10亿美元    2023年12月0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