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产油国宣布进一步减产

2023-12-01 13:2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维也纳11月30日电(记者刘昕宇 张兆卿)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秘书处11月30日发布声明说,多个欧佩克和非欧佩克产油国明年第一季度将继续自愿减产,减产总额为日均220万桶。

  当天,由欧佩克成员国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组成的“欧佩克+”以视频方式举行第36次部长级会议。当晚发布的声明说,此次减产将参照今年6月“欧佩克+”第35次部长级会议设定的2024年各成员产量目标,是继今年4月主要产油国宣布自愿减产措施后额外增加的减产。

  根据声明,沙特阿拉伯将把从今年7月开始的日均100万桶的自愿减产措施延长至明年3月底。明年第一季度,俄罗斯将把今年9月开始的自愿日均减产30万桶提高到日均50万桶。伊拉克、阿联酋、科威特、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和阿曼等“欧佩克+”成员也将在明年第一季度自愿减产。

  声明说,明年第一季度后,相关“欧佩克+”成员将视市场情况“逐步回撤”自愿减产力度,以维护石油市场稳定。

  由于市场担忧全球经济前景不佳影响石油需求,国际油价近期走弱。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从今年9月的每桶90美元以上跌至近几周的每桶80美元左右。

  今年4月,“欧佩克+”宣布自今年5月至年底自愿日均减产166万桶。在今年6月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欧佩克+”决定将2024年原油总产量目标调整为日均4046万桶。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朱晓航)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顶部旗帜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经济 > 正文
中经搜索

主要产油国宣布进一步减产

2023年12月01日 13:2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维也纳11月30日电(记者刘昕宇 张兆卿)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秘书处11月30日发布声明说,多个欧佩克和非欧佩克产油国明年第一季度将继续自愿减产,减产总额为日均220万桶。

  当天,由欧佩克成员国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组成的“欧佩克+”以视频方式举行第36次部长级会议。当晚发布的声明说,此次减产将参照今年6月“欧佩克+”第35次部长级会议设定的2024年各成员产量目标,是继今年4月主要产油国宣布自愿减产措施后额外增加的减产。

  根据声明,沙特阿拉伯将把从今年7月开始的日均100万桶的自愿减产措施延长至明年3月底。明年第一季度,俄罗斯将把今年9月开始的自愿日均减产30万桶提高到日均50万桶。伊拉克、阿联酋、科威特、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和阿曼等“欧佩克+”成员也将在明年第一季度自愿减产。

  声明说,明年第一季度后,相关“欧佩克+”成员将视市场情况“逐步回撤”自愿减产力度,以维护石油市场稳定。

  由于市场担忧全球经济前景不佳影响石油需求,国际油价近期走弱。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从今年9月的每桶90美元以上跌至近几周的每桶80美元左右。

  今年4月,“欧佩克+”宣布自今年5月至年底自愿日均减产166万桶。在今年6月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欧佩克+”决定将2024年原油总产量目标调整为日均4046万桶。

(责任编辑:朱晓航)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主要产油国宣布进一步减产    2023年12月01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