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经济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美经贸磋商进行中,现场很不寻常!

2019年01月31日 11:02   来源:"牛弹琴"微信公众号   

  

  (一)

  这条新华社的新闻,很短。

  短到即便加上标点,牛弹琴(bullpiano)仔细数了一下,也只有不到120个字,比很多微博还要短。

  全文如下:

  当地时间1月30日上午,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开幕式在美国白宫艾森豪威尔行政办公楼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等出席。本轮磋商于30日至31日在华盛顿进行。

  确实很短,但脉络非常清晰。

  时间:当地时间1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1月30日晚上。

  地点:美国白宫,艾森豪威尔行政办公楼。

  人物:这边是刘鹤副总理领衔,那边是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等参与。

  事情: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开始了。

  现在很多人也知道,新闻越短,事情越大。

  这条新闻正是如此。

  当前正是中美的关键时刻,这次经贸磋商更是世界瞩目。开幕式一举行,世界各大媒体都发了快讯。

  这是一个新的开端。现场传来的消息,就很不寻常。

  (二)

  一张长条桌,尽头是中美两国的国旗。

  中方坐在会议室靠窗的一侧,对面则是美方的各位大员。

  会谈前和开幕式上的几个细节,就很有意思。

  细节一,美方高度重视。

  开幕式开始前,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和财政部长姆努钦,分别与刘鹤副总理合影留念。

  随后,双方进入会议室。

  按照现场人士的透露,对这次磋商,美方是高度重视。

  当天的开幕式,除莱特希泽和姆努钦之外,美国商务部长罗斯、白宫经济委员会主任库德罗、白宫贸易委员会主任纳瓦罗等“鹰派”“鸽派”重量级人物悉数到场。

  事实上,作为很不寻常的举动,中方代表团28日抵达华盛顿后,白宫第一时间发表声明,以特朗普总统的名义对中方代表团表示欢迎。

  此外,美方还宣布,这次磋商结束后,特朗普将会见刘鹤副总理。

  细节二,现场气氛还不错。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会议室坐定后,作为美方牵头人的莱特希泽一开始略显紧张,一声不吭。

  在记者们拍照期间,双方都没有任何表态,应该还在倒时差的刘鹤副总理一行,表情都很自然。

  随后,莱特希泽打破沉默,聊起了去年12月1日的阿根廷中美元首会晤。

  他讲完,大家都笑了。

  至少这个开幕式,气氛还是不错的。

  细节三,姆努钦的澄清。

  就在这次磋商前,外界注意到,美方大阵仗对中国华为公司提出了23项刑事指控,并要求引渡孟晚舟。

  美国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应该也是针对外界的疑虑和批评,美国财长姆努钦29日向外界澄清:这两件事真没有关联,不应该被混淆在一起。

  他是这样说的:你可以很容易地将这些问题分开。

  按照他的说法,他本人也是直到当天,才知道有关部门对华为提出了刑事指控。

  姆努钦的表态,应该是代表了美国官方。信与不信,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三)

  这次磋商,世界瞩目,怎么看?

  不想长篇累牍,简单三句话吧:

  第一句:贸易战两败俱伤,双方最终还是得回到谈判桌前,事实上,会议桌两侧的不少人,都可以说是老朋友了。

  第二句:谈判是妥协的艺术,合作是中美最好的选择,只要有诚意,其实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三句:中方很淡定从容,接下来,双方肯定会为了各自国家利益,对每一个问题认真磋商,但美国人也清楚,中国捍卫核心利益的立场始终坚定不移。


(责任编辑:秦爽)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