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意农业食品经贸合作论坛在意召开

2015年06月10日 14:06   来源:农民日报   

 

  6月9日,正在意大利出席米兰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日活动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中国-意大利农业食品经贸合作论坛,并发表致辞。新华社记者叶平凡摄

  共瞻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意农业食品经贸合作美好前景

  中意农业食品经贸合作论坛在意召开

  汪洋应邀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作为2015年米兰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日的重要活动之一,中意农业食品经贸合作论坛于6月9日在意大利米兰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农业部、意大利农业食品和林业政策部、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共同举办。来自中意两国政府部门及农业、食品和金融等领域的300多名代表,围绕“传统的伙伴、持续的合作、共同的发展”的主题,就促进中意农业与食品领域合作进行了广泛探讨和深入交流。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应邀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汪洋指出,中国和意大利都是有着灿烂农业文明的国家,农业合作在两国交流合作历史进程中始终都是不可或缺的重点领域。近些年,中意农业合作发展很快,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额从2000年的2.5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1.6亿美元,年均增幅达11.6%。但与两国的经济体量相比,农产品贸易和投资规模还有很大的潜力和前景。汪洋表示,中方珍视与意大利的深厚友谊,愿以两国建交45周年为契机,深化与意大利的友好关系,大力提升中意农业务实合作水平,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是利用现有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夯实合作基础;二是加强在国际粮农领域重大问题上的立场协调,为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三是加强海关、质检、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合作,扩大贸易规模;四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为双方企业交流搭建平台,促进投资增长。

  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致辞时简要回顾了中意双方在农业科技和经贸领域合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双方在农业科研、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农业等方面合作的空间和潜力巨大。双方农业部门要加强规划指导,研究制定中长期农业合作战略规划,积极搭建农业科研合作平台,畅通投资贸易渠道。韩长赋希望出席本次论坛的中意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企业深入开展合作,共同开发美食,让全世界消费者共享,并邀请意方企业参加今年11月在中国福州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向中国消费者推荐来自意大利的美食。

  意大利农业食品和林业政策部部长马尔蒂纳在致辞中表示,中意长久以来的交往有很多值得纪念的特殊之处,马可·波罗和利玛窦都为中意交流作出了贡献,了解历史、认识历史可以更好地引导我们未来发展。马尔蒂纳还建议双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加大在农业科研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地理标识产品相互认证和生态农业发展等领域的合作。

  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姜增伟在发言中指出,中意分别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终点,友好交往的历史源远流长,农业和食品领域的合作在双方经贸合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中国贸促会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愿意与意大利工商机构一起,为两国企业特别是农业和食品企业开展互利合作搭建平台。

(责任编辑:吴新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塞内加尔推广农业创新技术    2014年07月31日
  • ·中奥经贸合作论坛在京召开    2014年10月22日
  • ·中乌经贸合作论坛在京举行    2013年12月06日
  • ·中加经贸合作论坛在京举行    2013年05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