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龙”飞船前往空间站 流浪宇航员可以回来了

2025-03-15 19:59 来源:新华社

  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龙”飞船14日从美国佛罗里达州发射升空,搭载4名来自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的新一期宇航员飞往国际空间站,将接回包括因波音“星际客机”飞船技术故障滞留太空的两名美国宇航员在内的4名宇航员。

  美国航天局直播画面显示,“龙”飞船于美国东部时间14日19时03分(北京时间15日7时03分)搭乘“猎鹰9”火箭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随后,飞船与火箭分离,继续飞向国际空间站。火箭第一级顺利在位于发射台附近的卡纳维拉尔角太空军基地回收场着陆。按计划,飞船将在飞行约28.5小时之后,于美国东部时间15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16日11时30分)左右与国际空间站对接。

  这次代号“Crew-10”的航天任务是载人“龙”飞船第10次为国际空间站运送轮换宇航员。搭乘“龙”飞船前往空间站的4名宇航员分别是美国宇航员安妮·麦克莱恩、尼科尔·艾尔斯、日本宇航员大西卓哉和俄罗斯宇航员基里尔·佩斯科夫。据美国航天局介绍,4名宇航员将在空间站开展200多项科学实验和技术演示,包括航天器材料可燃性测试、月球导航方案测试等。

  

  2024年6月5日,美国波音公司“星际客机”飞船从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太空军基地发射升空。新华社发(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供图)

  待两期宇航员完成交接工作后,“龙”飞船将接回包括因“星际客机”故障滞留空间站的美国宇航员威尔莫尔和威廉姆斯在内的4名“Crew-9”任务宇航员。美航天局表示,4名“Crew-9”宇航员最早将于3月19日返回地球。

  威尔莫尔和威廉姆斯于2024年6月5日搭乘“星际客机”飞赴空间站,执行“星际客机”首次载人试飞任务。飞船原定2024年6月14日返航,但因推进器故障和氦气泄漏等问题,返航时间一再推迟。(记者:谭晶晶;视频:张淼)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王炬鹏)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球时事 > 正文
中经搜索

美“龙”飞船前往空间站 流浪宇航员可以回来了

2025年03月15日 19:59   来源:新华社   

  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龙”飞船14日从美国佛罗里达州发射升空,搭载4名来自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的新一期宇航员飞往国际空间站,将接回包括因波音“星际客机”飞船技术故障滞留太空的两名美国宇航员在内的4名宇航员。

  美国航天局直播画面显示,“龙”飞船于美国东部时间14日19时03分(北京时间15日7时03分)搭乘“猎鹰9”火箭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随后,飞船与火箭分离,继续飞向国际空间站。火箭第一级顺利在位于发射台附近的卡纳维拉尔角太空军基地回收场着陆。按计划,飞船将在飞行约28.5小时之后,于美国东部时间15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16日11时30分)左右与国际空间站对接。

  这次代号“Crew-10”的航天任务是载人“龙”飞船第10次为国际空间站运送轮换宇航员。搭乘“龙”飞船前往空间站的4名宇航员分别是美国宇航员安妮·麦克莱恩、尼科尔·艾尔斯、日本宇航员大西卓哉和俄罗斯宇航员基里尔·佩斯科夫。据美国航天局介绍,4名宇航员将在空间站开展200多项科学实验和技术演示,包括航天器材料可燃性测试、月球导航方案测试等。

  

  2024年6月5日,美国波音公司“星际客机”飞船从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太空军基地发射升空。新华社发(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供图)

  待两期宇航员完成交接工作后,“龙”飞船将接回包括因“星际客机”故障滞留空间站的美国宇航员威尔莫尔和威廉姆斯在内的4名“Crew-9”任务宇航员。美航天局表示,4名“Crew-9”宇航员最早将于3月19日返回地球。

  威尔莫尔和威廉姆斯于2024年6月5日搭乘“星际客机”飞赴空间站,执行“星际客机”首次载人试飞任务。飞船原定2024年6月14日返航,但因推进器故障和氦气泄漏等问题,返航时间一再推迟。(记者:谭晶晶;视频:张淼)

(责任编辑:王炬鹏)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